信件标题: | 桂花路中段东北海鲜烧烤经常半夜噪音扰民 |
来信时间: | 2020-08-05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家住桂花路中段,中心广场保险公司家属楼后面,附近住户几百户,近期周边新开一家东北海鲜烧烤,开业之际周边住户都已与其协调请他在凌晨12点之后不要在室外防洪渠上喧哗吵闹,请他在室内招待食客。结果东北海鲜烧烤老板并不理会其它住户的请求,天天晚上直到凌晨三点都在室外防洪渠上大声喝酒聊天喧哗吵闹,随地大小便,严重扰民,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严重影响了附近几百户住户的正常休息和正常生活,给大家造成很大的困扰。多次协调无果,不得已寻求县长帮助,诚恳的盼望您能还我们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让我们几百户住户能有正常的生活,万分感谢!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0-09-02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我局接到镇安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ZA20080SB01W)“关于桂花路中段东北海鲜烧烤经查半夜噪音扰民的投诉”件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现将核查及办理结果汇报如下: 2020年8月21日我局安排永乐派出所对桂花路中段东北海鲜烧烤摊点进行检查,下发《发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镇公永字【2020】第20号),要求该夜市摊点:一是晚24时以后由室外经营转室内经营;二是晚24时前室外经营禁止大声喧哗;三是室外经营结束后保证经营场所及周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并限于2020年8月26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镇安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 办理单位:永乐派出所 联系电话:0914-5336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