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未落实未享受相关政策
来信时间: 2021-03-06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母亲郝秀芳镇安县大坪镇庙沟村三组人。2018年10月6日因腰部摔伤入住镇安县中医医院骨伤科治疗行“腰1椎体爆裂骨折切开复位椎弓根内固定术”术后出现双下肢感觉丧失、肌力0级症状。陕西省康复医院诊断为:“1、脊髓损伤;2,、压疮IV期(骶尾部);3、泌尿系统感染;4、神经源性膀胱、神经源性直肠;5、膀胱结石;6、腰1椎体爆裂骨折内固定术后胸12棘突陈旧性骨折”,康复诊断为“1、机能障碍;2、能力障碍”。母亲2019年9月29日签发一级残疾人证。 镇安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对象花名册、残疾人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对象公示均无目前家庭年收入不足5000元,加之后续并发症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务农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更无法承担巨额住院费用,生活十分拮据。先后入住镇安县中医医院、西安交大一附院、陕西康复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仅医疗费用累计109392.95元。目前,患者瘫卧在床,行动功能丧失且不能回归家庭和社会。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希望领导核实请县残联安排入户核查,给予辅助器具、临时救助、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等政策的照顾,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生活信心和勇气。望查,解决为盼!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4-02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残联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你母亲郝秀芳残疾人相关政策待遇未享受问题,已经与您电话沟通并告知办理程序,相关事项请按照程序办理即可。感谢您的来信。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请输入您的信件编码和查询码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