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您好 |
来信时间: | 2021-04-10 |
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就是想咨询一下咱们镇安退伍军人创业贷款可以带多少?在哪里部门办理?谢谢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4-16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文件精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者(包括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且有一定偿还能力,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感谢你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