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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镇安县环保局、大坪镇党委政府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16-05-02
信件内容:

尊敬的李书记、贾县长:

      感谢你们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这封信件,我仅代表大坪镇2万余人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是大坪镇老百姓中最普通的一员,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这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在我小的时候,门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里面有很多鱼,鸭、鹅......人们可以在河里洗衣服、纳凉、休闲。夏天的时候,可以在河里洗澡、戏水......很是暇意。

      可是,自从2011年开始,元山村村霸陈礼林便为了个人私利,不顾老百姓的利益,大肆毁山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私自采取石料,加工石材,随意在河里挖取河沙,向河里排放污水,造成自元山村向下的河道严重受到污染,黑水、臭水流经大坪镇红旗村、岩屋村、小河子村、米粮镇、山阳县等地,使得下游沿线污染严重。从此,在大坪这块山青水绿的风水宝地,再也没有了清澈见底河流,没有了成群的鱼儿和鸭鹅......老百姓怨声载道,父母官暗自高兴......

       2013年,我曾向贵信箱反映过一次,环保局下来领导转了一圈,停业了1个月。之后便更是加班加点、疯狂作业,黑水横流,污染了河流,弄脏了政府。书记、镇长、副书记、副镇长、这个主任、那个副科天天从河前经过,难道就看不见?他们眼里河流的黑色也成了人民币的红色??来百姓的心声他们就听不到???看不见????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官商勾结吧?????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其二、大坪镇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新农村,街道变宽了,硬化了,美化了,亮化了。可是,有些村干部、镇干部也富起来了。大坪镇分新街道、旧街道两条街,亮化工程和饮水工程均被政府驻地红旗村主任汤长效承包,管理由其女婿贾邦建负责,不知从何时起,新街的路灯不亮了,从老街路口经政府门口到红旗村村委会门口路灯一直不亮,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尤其给学生的上下学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当问起原因时,镇长、书记说开关坏了!!街道沿线居民一年里最起码有2个月需要到处挑水,找水的时候,他们却说管道有问题,没有钱修?政府机关的领导也到处找水,最后没有办法,只有在大门口打了一口井。请问一下,你们喝西凤6年160元一瓶时,一顿就要喝掉5-6瓶时,那是多少钱?难道一个开关还要一瓶酒的价钱吗??难道就没有人管了吗?每年镇上给开的管护工资,钱有人领,活没有人干,这些领导就看不见吗?请问一下,当你们看见这些不觉得害臊吗????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在此,强烈建议县级领导给本届政府在大坪镇永久安家的机会,可以给这些领导在河边盖一套别墅,永远定居于大坪这块被他们严重污染过的风水宝地!!!!

    尊敬的李书记、贾县长,或许语言过激,但是这是大坪镇2万与老百姓的心声,敬请理解。此事,我将继续持续跟进,同时会向其他媒体反映,直到此事得到彻底解决。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7-26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环保局

回复情况: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环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当事人为陈益林,而非陈礼林。经查,当事人陈益林在镇安县大坪镇园山村四组于2012年3月擅自建成石料厂并投入运行,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的废水通过渗坑方式排入河道,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2016年5月16日,我局通过现场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于2016年5月23日起对该石料厂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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