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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感谢城关派出所张警官
来信时间: 2017-10-10
信件内容: 10月6日,我们在镇安县游玩,11点左右,在街上恒源祥店里买衣服,当时由于自己不小心将衣服袋里的钱滑落,当时没发现,过了半个小时去店里找,店里的服务员说刚才捡到600元钱,已经归还给了一位老人。我说让他们看一下摄像头,实在没有的话自己就走了,但店里服务员说他们的摄像头就没开启,由于我们外地人在外游玩人生地不熟,最后没办法就选择了报警。很快当地城关派出所张警官和另外一个警官就到了店里,中间还多亏当地一位老人坚持真理,实事求是,老人他当时看到店里的服务员捡钱一事,说是服务员捡到一千二三的现金后,自己先清数了一下,随后将钱顺手替给了吧台里的服务员,吧台里的服务员随手将钱放进了收银台。刚开始服务员不承认他们捡到那么多钱,老人与理力争,最后在张警官的协调下,店里服务员答应将钱归还。作为一名外地游客,我们在外地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过程多亏镇安当地老人的坚持真理,爱心支持,感谢张警官的不耐其烦,耐心协调,同为镇安的民众,他们两位和店里的服务员相比,差别咋就那么大呢?在这里,我呼吁社会各界人士,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实事求是的心,坚持真理的态度去处理及对待我们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让社会形成处处充满爱的氛围,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7-12-19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县电子政务中心交办函后,我所立即对此感谢信进行回复,10月6日我所接到马刚报警称:在南新街恒源祥男装店购物时将1230元现金丢失。接警后我所民警张昌刚、李洋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走访店里其他顾客,得知服务员在试衣间内确实捡到现金,但店里没有监控录像证实,经查证马刚报称的丢失现金,实为其在试衣间试穿衣服时遗失,被一名福建籍店员捡拾,该名店员对此事据不承认。通过民警积极协调双方,最终该名店员同意归还现金。当事人马刚对我所民警公正的处理表示万分感谢,并希望民警留下联系方式,被我所民警婉拒,此举得到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联系人:城关派出所  柯于锋       电话:53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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