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噪音污染 |
来信时间: | 2018-09-23 |
信件内容: | 我是皓悦明珠一名业主,该栋楼临街商铺把音响装到外面,每天从早上7点左右到晚上10点多不断播放音乐,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好多业主也向110举报过,警察来阻止了关了,一走又开始继续吵,再举报警察说不超过60分贝他们也管不了,到底谁能管?我们普通人还真不好界定什么是60分贝,但这一天到晚的低频噪音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恳请领导为民做主,为广大群众干一件好事。我代表广大深受其害的业主诚挚感谢,谢谢!!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8-11-30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现将《镇安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信件反映“噪音污染”来信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镇安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信件后,我局立即安排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作如下说明: 2018年10月16日,我局城关派出所对信件中提及到的皓悦明珠一楼临街商铺播放音乐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当场对播放音乐的商铺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警告,依法扣押了商铺的音响设备。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措施,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配合县环保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强化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联系人:治安管理大队 张 军 电话:5324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