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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1-25
信件内容: 有独生子女证的交合作医疗是不是有三十元的优惠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2-19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卫计局

回复情况: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卫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自2013年开始,每年为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0-18周岁子女减免部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在征收基金时现场减免。但所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镇办进行登记并录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5月31日)。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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