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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城区交警执法问题
来信时间: 2019-02-28
信件内容: 2019年2月24日早7-33分,我车停在南新街路边,被交警贴上违停告知单,35分钟手机短信提示 扣除3分200元。我住东关附近没有停车位,镇安县城整个城区停车位相当有限,我是睡过了没有及时把车开走,贴上罚单我认罚。交规什么的我都懂,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处罚这么重?18年全年没有任何道路违章,就是单纯的4个违法停车.400元罚款。我们车主们为什么会违停?还不是因为有限停车位太少导致的?开车的哪个不懂交规?停车位非常少并且还全城画上黄色标线。政府的措施未免也太不人性了。不可否认的是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我们镇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 态度强硬。因为他们穿着警服啊。语气蛮横 ,找上你 你肯定违法了啊,你心虚啊。民众议论中辱骂他们的不在少数,执法者也是人,如果没了人性,跟民众口中说的畜生什么的有什么区别?我一直奉公守法,诚信经营自己行业。违法停车100元罚款不扣分我都认,我车不该停那也没错,我不是蛮不讲理的人,错了我认,我就觉得处罚太重。况且7-33贴的罚单,我7-40就把车开走了。并没有对交通造成拥堵其他影响。今天2-28早上9点多时候,行车至龙鼎附近,车停白实线以外的地方吃早餐,巡查交警路过非常严厉近乎训斥的语气告诫不能停。没有黄色标线没有停路上。我也是无奈了,我正当开个车如果这样被对待,呵呵,真也是够了。车没有逆停,靠边,也没有压斑马线。交警队的同志如果对我陕HT0022车主有什么看不过去看不顺眼的地方,欢迎正面训导我都乐意接受。 希望县长信箱领导帮我如实反映情况,不说还我清白。减轻处罚吧 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3-22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现将《县长信箱》发件人狄晨信件标题为“城区交警执法问题”的来信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狄先生反映对其违法停车处罚不理解,交通违法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禁止停车违者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违法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处罚。该狄先生驾驶出租车(陕HT0022)于2019年2月24日在镇安县南新街路口违法停车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故依法处罚款200元,记3分。

联系人:交警大队   阴生武          电话532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