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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请问交警执法不公平怎么处理
来信时间: 2019-03-11
信件内容: 3月11日,在青槐第二幼儿园后面那条路,交警大队拦截无照摩托车,要求办理驾照,并且扣留摩托车交四五百罚款。我想请问镇安县那么多摩托车没有驾驶证为什么不管,还有为什么只拦截十几个人后,其他无照的摩托车就不拦了,可以自由通行。凭什么???要严管就所有的都管,为什么管一下,不管一下,让这些被拦截的人怎么看你交警队执法的,交警队在道路上执法难道是看心情执法,想拦谁的就拦谁的,不想拦谁的就不拦。哪有这样执法的,如果说要罚款是不是应该先罚交警大队的,首先你并没有通知说没有驾照的摩托车不能上路,就算说了我想看通知,还有执法时为什么老心情执法。我不服,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4-04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将发件人提出的关于“交警执法不公平”的信件我大队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摩托车数量剧增,而多数摩托车购买者都没有办理摩托车牌照、行驶证,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就上路行驶。同时,我县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占总数的70%),给交通环境造成巨大隐患。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期,我大队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对无牌、无行驶证、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扣,其目的是督促车主办理完善相关业务,并不是当事人反映所说的以罚款为主。当事人反映:看心情执法,想拦谁就拦谁的说法不成立,我们组织民警集中执法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是根据大队合理安排,统筹兼顾而实施的。当事人反映“没有通知说没有驾照的摩托车不能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另外大队在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就通过镇安电视台、镇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发布了《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的公告》,提醒没有挂牌上户的摩托车、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尽快到车管所办理。 

联系人:秩序宣传中队  宁启幸           电话:533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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