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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摩托车保险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19-04-09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最近交管部门正在进行无牌无证摩托车整治活动,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这项措施无可厚非,所以前往车管所挂牌的人很多,在办理手续时,秀山家具城内车管所斜对面人保财险办理点在办理保险时收费不明,直接说保险180元。国家明文规定50cc-250cc交强险每年120元,可是这家却收180元,并没有说多收的60元是什么项目。保单上也明明显示120元,当时我问了一下怎么不是120元吗,怎么收180元,办理人员说投了个什么驾驶员险,因为急着办理挂牌手续就没有多问。回来后越想越不对劲,就算是投了其他险,也得有票才对吧,后来听别人说是代办费,那么又是谁批准的?有收费标准和文件吗?也没看到任何公告之类的东西,啥都没有凭啥多收60元,其中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多套了60元,以为交强险就是180元,最近每天业务量都很大,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每天至少都多收几千元,这么多钱去哪里了?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哪里去了,恳请县长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了!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6-12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镇安县支行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行接到“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后,立即汇报支行主要负责人,我行主要负责人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信上所说地点(即秀山家具城内车管所对面人保财险办理点),询问之后,该代办点已经撤销,随即前往人保财险公司,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并要求该公司书面向我支行报送该事件情况报告,同时要加强公司员工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我支行将适时对其保险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该公司针对市民提出的对摩托车保险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1.保险办理点已经按照保监会相关要求整改取消。

2.该公司摩托车交强险只收取120元保费,收取180元的原因是:其中包含60元的驾驶员意外险(保障死亡伤残8000元,意外医疗2000元)。采取这种收费方式的原因是:考虑到交强险只负责对方(三责)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为使摩托车车主出现交通事故后有保障,而设立的配套销售保险产品。

3.该公司联合销售意外险是采取客户自愿的方式,出现客户误解的原因是:(1)由于近期摩托车整改,公司出单人员每日办理交强险业务量大,未能及时解释;(2)客户在办理保险过程中急于上牌未能及时询问。

4.该公司收取摩托车180元保费,当时给客户出有120元交强险保单,剩余60元驾意险保费,由于客户排队缴费急于上牌,就采取每天下班前统一录机生成保单,所收取的费用上交公司大账。

5.该公司的驾意险都有正式的保单,如客户有需要可去公司拿取。因保监局相关要求,不能出具除保单以外的各类收据,客户可在办理交强险时,索要正式的驾意险保单。

6.该公司业务方面联系人:蒋超,联系电话:1350914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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