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廉租房 |
来信时间: | 2019-05-20 |
信件内容: | 镇安县目前是否还可以申请廉租房,该怎么去申请。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7-27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住建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可以继续申请廉租房。申请对象: 1.为当地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2周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或进城落户满6个月,并且在当地实际居住或工作 (2)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者符合县政府当年确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标准(镇低保线的三倍470元);中等偏下次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1832元/月)以下确定 (3)无住房户、拆迁安置的住房困难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4)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反配偶、父母、未子女等: (5)其他因灾、因病、致残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原则上不于受理,由其子女履行养义务或由民政部门提供救助。 2、申请廉租住房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租房合同: (4)结婚证复印件 具体所需表格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股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