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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款事宜
来信时间: 2019-05-23
信件内容: 请问西安的公积金,能在镇安贷款买房吗?已连续缴纳12个月。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6-11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安管理部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欢迎各位缴存职工来我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等业务。

“大林”网友住房公积金缴存在西安,在镇安购房,咨询在镇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规定事项的通知》(商政金管发〔20182号)“贷款对象:建缴了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的申请人本人”之规定,现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没有实现地市联网,未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法进行个贷开户,贷款偿还跟踪管理无法进行,目前还不能办理此类业务,建议“大林”网友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需要出具购房现场核查认定等手续,我们一定竭力配合。

业务咨询电话:53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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