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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交警如此执法属不属于知法犯法
来信时间: 2019-05-29
信件内容: 最近镇安县为了迎接各级领导来镇安视察检查工作,姚家湾所有车辆禁停,作为镇安县的一份子我们应该配合交警同志的工作,可是连把车开到自己台阶上,都要贴违停罚单我就不理解了,非交通道路,交警有执法权吗?有检查我们可以配合,但是这样贴条是不是属于越权了。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6-17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交管大队

回复情况:现将您批转的县长信箱反映“交警如此执法属不属于知法犯法”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及镇安县“双创”工作要求,人行道禁止停放机动车。

联系人:黄 昆                      联系电话:5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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