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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镇安交警让人如此失望!
来信时间: 2019-10-14
信件内容: 一直对交警很尊敬,对他们的工作充满理解,无论身边有多少人说交警坏话我都会维护人民警察。之前对镇安交警执法还是比较认同,就在近些天发生了变化,九月初我与出租车发生剐蹭,对方全责,由于第一次发生类似交通事故,与出租车司机协商遇阻,遂报警处理,然后接电话的民警给了我一个电话让我联系,打电话后是快速理赔,我说我需要警察协助处理,需要报警,然后他们说要报警就打110.我又打了报警电话请求处境协助。他又让我打给我的电话。打过去后对方说既然我要报警出警,他们不处理,让我又打报警电话。此时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打了,他依然说让我打那个电话。我说人家不处理。他说不可能不处理之类的话把我打发了。我又和对方司机僵持在那,事情毫无进展,真的是叫天不应。又过了几十分钟,没办法我再次打报警电话,说了些强硬的话,过了十几分钟后终于有民警与我联系。然后对方司机才是态度好转了些,经过长达三四个小时的漫长谈判,软磨硬泡。终于在我的妥协之下获得赔偿。从未有过如此绝望。又在九月下旬张家巷,由于我前一天晚喝过酒,让朋友开车从二中经过张家巷路,路口并无单行道明显标志,只有全线禁止停车路牌,讽刺的的是路边停满了车而没有收到处罚。我们过路口后,有交警在查扣摩托车,把我们拦下要处罚,下来后才得知逆行。我不明白一路边的违停不处理,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罚。而且处罚单居然是用打印机现场打印,没有任何民警的签字。我们打电话投诉,并告诉他们两边都是违停没处理。对方的回答绝了。一直说不可能,我们说啥都说不可能。没办法我认了。十月14号凌晨在迎宾路,我上下来回跑了几圈就是想找个停车位,终于找到了,就停在那,一看时间已经四点多了,家里钥匙也没拿,就在车里休息,早上醒来发现贴了一张罚单,真的气炸了。在停车位停车都有罚单,我下来检查,发现停车位线虽有磨损但是完全能看清是个停车位,再检查自己吧车也完全停在线内。经过前几次的经历,没办法只有写信箱。如此这般镇安交警哪还有什么好形象,就如此执法怎么让人民理解他们,他们的工作本很辛苦,起早贪黑整天加班,如此执法人民怎会理解。这是我在近一个月左右遇到的事情。发现他们没有任何部门能监管到他们,投诉电话也是形同虚设,是他们自己部门的,打电话得到的回答也只有不可能三个字。请调查为民做主。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11-18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当事人王良所反映的问题,经镇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调查核实特此回复如下:

一、信件收悉后,我队民警立即与反映人“王良”联系,此人回避与民警当面陈述反映的交通事故,在电话里陈述的交通事故,我队民警与镇安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对接,查找报警情况,未发现此起交通事故,又调取了反映人“王良”所陈述的时间、地点段监控视频未发现有该起交通事故,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反映人“王良”所陈述的交通事故有失事实。

根据《陕西省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轻微财产损失由镇安县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接处警,快速理赔中心根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如当事人不同意在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交通事故,由快速理赔中心移交至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存在的赔偿损失有争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以去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018年11月张家巷子实行单行,在张家巷子路段两端均设有警示标志,且该标志醒目完好,符合要求。

、就当事人提出的处罚单用打印机现场打印,没有民警签字,对于此事,现场打印机是商洛市交警支队统一配发,便于当事人处理违法行为,处罚单没有民警签字,我们联系当事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但是当事人一直不予理睬。

、对当事人提出的车停在停车位还被贴罚单,对此事,在2019年10月初,根据镇安县县政府要求,清理迎宾路至高速路口沿线右边所有停车位,对原有停车位进行铲除,可能是铲除不彻底,造成其原有车位痕迹模糊,当事人将车停放在该区域内,所以我执勤民警才会对其处罚。 

联系人:交通管理大队  唐孝鹏        电话:53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