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扶贫搬迁旧宅腾退 |
来信时间: | 2020-05-15 |
信件内容: | 您好, 首先感谢组织大力扶贫,我们家作为众多搬迁中的一家,搬迁之后确实方便很多,像孩子上学的问题,我姐姐姐夫在县城打工住在搬迁的房子,可在最近村上突然通知要在十天内推倒旧宅,可是我父母在老家是靠养蚕获得收入的,眼看蚕种马上就来了,可是却面临房屋拆除,没有一点提前的通知,旧房子的东西没有地方腾放,国家现在不允许私自搭建,我们家都是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勤劳致富,父母在老家辛苦养蚕也是为了多一点微薄的收入,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年纪也大了,在城里也无法解决就业问题,能否放宽时限腾退旧宅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0-06-02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庙沟镇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以及搬迁群众签订的《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应予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