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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交警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16-08-09
信件内容:

张县长你好,

                  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咱们镇安在您的带领下现在是越来越好,但是有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就是摩托车。咱们镇安可以说八成以上的摩托车没有上牌,没有行驶证,还有很多是在网上买的改装车,可想而知有没有驾照,交没交保险,都很难说,就在今年死伤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说踏板车不用上牌,150的踏板车也不用上牌的吗,,为了大家为了你我家人的安全,希望有关领导重视下,,。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8-22
回复内容: 承办单位:交管大队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就信件中所反映的“交警不作为”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摩托车、电动车剧增,部分车主、驾驶人交通法规观念淡薄,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时办理牌证。对此,我队一直将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依据《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一)款、第九十三条(三)款)进行严格处罚。但仍有部分车主及驾驶人拒不办理相关法定手续,我队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交通安全。另外,来信中提出的“150踏板车不用上牌照”无法律依据。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城区中队5322459,永乐中队533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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