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永乐中学门口凉皮店乱涨价 |
来信时间: | 2017-02-23 |
信件内容: | 最近,永乐中学门口永祥凉皮店突然凉皮从4元涨到了5元,后来看到物价局公告不准涨价,但是现在永祥凉皮店还是5元,店内还有涨价公告,请问一下,物价局还起不起作用?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8-08-03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物价局 回复情况: 县长信箱提交的“早点又涨价了”及“永乐中学门口凉皮店乱涨价”等信件收悉。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凉皮经营店涨价行为进行了调查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我局2017年2月22日调查,我县城区当日凉皮店开门的有36家,其中26家分别在2016年腊月15日至2017年正月18日期间,由4元/盘上涨至5元/盘,有10家凉皮店按4元/盘销售; 商家称,上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经营成本上涨,如40斤装福泉龙大豆油和调和油分别由130元/桶、120元/桶上涨到160元/桶,50斤装的米、面每袋上涨10-15元,半成品面凉皮批发价小张和大张分别由0.8元、2.2元上涨至1.0元、2.4元,部分店家称房租也有所上涨;没有证据显示经营者有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相关价格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定价目录》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凉皮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后执行;经营中,不得串通涨价、行业垄断定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管理措施 1、为防止经营者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制作并向经营者送达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告知了应遵循的定价原则、国家禁止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违法时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2、春节假期后,我局安排了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部分经营店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未公开“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行为进行了查处。 3.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投诉举报,对涨价现象合理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