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贵县诊所、卫生室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问题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7-09-22 |
信件内容: | 我们是一家药品批发企业,在对贵县诊所等医疗机构供应药品过程中,从2017年年初开始贵县诊所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陆续到期但不能提供新证(在有效期内)。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其流通过程,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向贵局咨询核实该情况是否属实,持有过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卫生服务站、医务室、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贵局有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烦请贵局给予解答,谢谢!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7-12-11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卫生局 回复情况:我县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于2016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属实。 因医疗执业许可证换证所需新证样本由省卫计委统一印制,实行一证一号,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印制,目前县卫计局正在和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10月底前发放到位。在新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核发期间,如需要药品采购的医疗机构可到镇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具证明,办理药品采购相关手续。地址:镇安县迎宾路82号,联系人:袁知林、朱煊玉,联系电话:0914-5336143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