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养老保险拖了一年何时退 |
来信时间: | 2018-11-21 |
信件内容: | 本人2016年9月工资关系转回商州区,原来在米粮镇中心校,2017年7月商洛市扣养老保险,商州区连续扣了三个月,同是商洛市的商州区、丹凤、洛南在本县区扣的同是就将调走人的联系退了,很是方便快捷。然而镇安县养老中心迟迟不退,三番五次打电话问,都是正在核算,截至今年三月通知已核算请,并下发到各自原单位了,原单位也联系了,说已到账近期将给退,直至现在了无音讯,问了后说是个别人的要交,没有交齐,也交不齐了,那人都离岗了,无处要去,他们也给主管局、养老办、财政局打了报告但没有哪个领导来处理此事。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看谁能解决。谢谢 |
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18-12-12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就“原米粮镇中心校教师辛闯同志养老保险退费情况”展开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咨询投诉人基本情况。 经查证,辛闯同志于2016年9月调离镇安到商州区工作,其个人参保信息由镇安县米粮镇中心校2016年8月22日录入系统,镇安县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管理办公室于9月5日受理并审核登记,12月9日米粮镇中心校申报终止辛闯同志缴费业务。 二、养老保险退费问题。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启动后,各单位均委托县工资统发中心开展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由于县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县工资统发中心所用业务核算系统有区别,导致应缴和代缴金额存在差异。县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12月将结算期内(2014年10月至2017月6月)各单位应缴和代缴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核算比对清楚,并进行了多退少补。县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管理办公室已于2018年4月8日将应退还养老保险费与职业年金(81669.57元)退还给米粮镇中心校,涉及辛闯同志结算期内应退养老保险费201.41元,职业年金100.16元,目前尚未退还到辛闯本人。我局已敦促米粮镇中心校尽快完成相关退费业务,请与王朝阳老师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