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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安县 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17:37 来源: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编辑: 科教体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458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3 文  号 镇科教体字〔2024〕29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镇安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3] 4号)及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阶段、学习新理念、落实新要求,聚焦“两个安全”,深化“一专三分”,强化资金审计、检查监督和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规范日常管理,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责任规范管理。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管理办法》及省、市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实施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严格按照国省要求,规范实施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确保责任明确、实施规范、应享尽享。认真组织开展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入库、贮存、加工、分餐食用及食堂管理与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食堂供餐全覆盖要求,扎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营养餐品质

(一) 严格执行带量带价食谱。县科教局将联合市监、卫健部门加强对学校营养餐膳食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结合地域特点合理制定带量带价食谱。各学校采取不同措施做好食谱及实际用餐情况公开公示工作,积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 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习惯培养,加大食品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营养餐加工水平,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 提升食材品质。坚持集中统一配送,严把食材质量。多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和谷暮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四) 严格落实“5+X”补助标准。坚持“政府投入不变、家庭负担适当、学生营养改善”的原则,在政府提供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县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调整、科学修订营养餐食谱,科学合理制定“5+X”中“X”标准,X部分由学生家长承担,全额用于学生膳食费用,确保学生营养餐营养均衡达标,且每餐达到“5+X”就餐标准。

三、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关注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县科教局进一步加大巡查、暗访力度,积极联合成员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做到常态化检查全覆盖,各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吃到“营养、安全、卫生”的营养餐。

(二)实施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从食材采购、入库、出库到食品加工等进行全链条监管。必须采购可溯源食材,建立稳定的食材采购渠道;各学校食品加工管理必须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范提供餐饮服务。严格执行“六统一”制度,把好水质关和食材源头关,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规范校长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好校长自费陪餐制度,各学校每餐均须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监督食品留样,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校长陪餐餐费计入营养餐专账和早晚餐账务。

四、紧盯“资金安全”红线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全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自查自纠。各校对照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内容,结合春季开学后暗访检查通报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各镇办中心校要对辖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帮,小学以镇为单位、中学和县制学校以校为单位将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上报县科教局安稳股。

(二)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账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各级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各项制度漏洞,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继续执行“一专三分”和“日清月结周公示”要求。加大对师生同灶的监督,做到伙食费及时公开透明。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规范各种操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严格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经费管理、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建立定期专项审计制度,县局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日常监管,防止虚报、套取、蹭吃等行为,杜绝营养改善计划引发的腐败问题。县局将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四)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合理确定采购人和采购方式、规范采购程序。严格企业退出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取消其供应资格。大力推行原材料面向生产环节的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严禁学校私自采购县局允许以外的食材品种。

五、加强数据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各学校及时、准确填报受益人数、补助标准、就餐天数、供餐情况等信息,加强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严禁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出现问题管理员将承担主要责任。

六、深入开展食育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感恩教育等融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深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与形式,注重学生就餐文化建设,实施光盘行动,把学生饮食教育作为校园文化来建设,把营养餐当作生动的德育教育课,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珍惜粮食、懂得感恩的良好习惯和道德品质。将食育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开发建设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探究、学习、传承传统饮食文化和饮食礼仪,增强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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