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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5:40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39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遗失编号:2024第3号

权利人,詹浩,本人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二组罗家营小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16)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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