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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县2024-1-4号宗地规划条件 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发布时间:2024-04-15 16:15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44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1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2024-1-4号宗地位于镇安县月河镇先进村五组,总用地面积为6858㎡。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物须退让5米河道蓝线,建筑系数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0.8,绿化率不大于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条件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914-5322791

联 系 人:周先生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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