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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01 来源:镇安县政府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6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镇安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镇安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镇安县医疗保障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上网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二是注重创新思路,做到“五个融合”。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将信息公开与年度目标任务、医疗保障便民服务、社会关注热点、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相融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照镇安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文件。在“镇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工作动态、服务指南和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将医保工作动态信息、医保业务办理程序和各项医保政策法规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医保政策,为办理医保业务提供便利。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拟定、送审和发布,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公开工作专业规范,对局相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和内容还需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加强相关公开业务与系统操作的学习,提高公开人员的专业能力,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医保政策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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