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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07 来源:镇安县政府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3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和《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文件精神,现公布青铜关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坚持以服务群众、全面公开的原则,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青铜关镇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安排专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1.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级关于政府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六办三站都能按照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主动公开公示相关信息;各村都能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重大事项,都能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的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等信息。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公开信息之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内,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镇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四有”要求,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抓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公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镇确定了以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为主、镇村公示栏、微信群等为辅的多渠道公开方式,适时动态公布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保密性。通过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二是明确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业务办理、镇属单位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并指定党政办干部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对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都由镇人大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有限。我镇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采取微信、公众号、美篇、抖音等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3.强化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报刊、公开栏、宣传彩页、横幅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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