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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30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06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铁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服务群众、全面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收集、整理、上传、保密把关等工作,同时成立审议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从而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1.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五办三站三所一中心严格依据自身承担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按照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主动公开公示相关信息,并指导各村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重大事项,都能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的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其他事项等信息。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公开信息之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内,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镇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办公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不断细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条目。三是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镇确定了以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为主、镇村公示栏、微信群等为辅的多渠道公开方式,适时动态公布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保密性。通过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二是明确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业务办理、镇属单位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并指定党政办干部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对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都由镇人大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文件公开及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解读内容质量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执行中存在差距。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搬迁点等公聚场所进行巡回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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