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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安县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15:07 来源:乡村振兴局 编辑: 乡村振兴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1-001069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07 文  号 镇衔接领组办发〔2021〕6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为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走访排查的重要作用,对各类风险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镇安县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机制。

一、走访人员

县级联镇领导、县级包扶部门科级领导、镇办党委、政府负责人、镇办联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防返贫监测网格员等。

二、排查对象

全县15个镇办、150个行政村(社区)所有农户,重点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大病户、重残户、失能户等脱贫基础薄弱、易发生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

三、走访方式

镇、村采取集中排查、定期排查、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包村干部、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具体负责,按时间要求走访排查辖区内农户。

县联镇领导、包扶单位、行业部门,通过开展随机暗访、调研指导、督查督导等方式走访农户,排查致贫返贫风险户,督促指导动态监测工作落实。

四、排查内容

(一)集中排查由县级组织开展,镇办具体实施,每半年对农村全部农户走访,排查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

(二)定期排查由镇办组织开展,包村干部、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具体负责,每半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走访排查全覆盖。

(三)日常排查由村(社区)组织开展,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具体负责,对各类渠道反馈的风险农户,第一时间组织入户核查,按程序处置;每周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出现风险困难的随时上报。

(四)县级排查由县联镇领导、包扶单位班子成员、行业部门主要领导等定期进村入户暗访、调研、督导,以问题线索为导向,走访排查相关农户。

五、走访任务

(一)县级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开展遍访调研,及时督导工作落实。县级联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对所联系的镇办至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随机入户暗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级领导每次走访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交办镇村,镇村拿出初步解决方案,开展帮扶工作;镇村难以解决的问题,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部门科级领导。县级行业部门每年遍访一次所有涉及本行业部门的困难群众,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县级包扶单位科级领导每季度到包扶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活动,每次走访农户不少于10户。承担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任务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要至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调研或工作督导,每次入户走访农户不少于10户,一年内要对15个镇办调研督导全覆盖。对调研督导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交办镇办研究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三)镇办科级干部。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在本辖区内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排查,每次走访农户不少于5户;每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防返贫监测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村抽查走访农户不少于20户;其他联村领导在所包村内每半月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重点农户入户走访全覆盖。

(四)村级监测队伍。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由镇派驻包村领导统筹,每周遍访一次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对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特殊情况随时掌握、随时处理。每月对所有农户全覆盖排查一次,做到风险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预警,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新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工作重点,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各镇村要认真落实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机制,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网格员是防返贫监测工作的主体,要严格履行走访排查工作专职专责,全面做好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三)切实解决问题。各级走访排查发现的风险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镇村反馈。村、镇两级要认真做好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风险户,严格认定标准,按程序纳入三类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所反馈的问题,镇村能够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镇村不能解决的,分口上报各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负责拿出解决方案,予以解决;行业部门不能解决的,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协调会研究解决。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农户风险点类型,指导、审核帮扶措施,落实主抓人员,定期督导政策落实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

(四)严格督查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办要加大对防返贫监测走访排查工作的督查督办,对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扎实、问题解决较好的镇办、部门全县通报表扬,对搞应付、走过场、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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