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003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权利人杨生玉,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后街(现文卫路66号)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因当时也没有土地证复印件加之年代久远也弄不清证书编号。
权利人吴西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西河村三组(原西沟乡)林权证书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5157号。
权利人马先鹏、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六组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2)第64081号。
权利人马彦平、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木王镇长坪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2264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