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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1:54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00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权利人杨生玉,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后街(现文卫路66号)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因当时也没有土地证复印件加之年代久远也弄不清证书编号。

权利人吴西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西河村三组(原西沟乡)林权证书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5157号。

权利人马先鹏、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六组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2)第64081号。

权利人马彦平、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木王镇长坪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2264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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