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镇安县青槐社区园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2 18:08 来源:审批局 编辑: 审批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869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22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镇安县青槐社区园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经我局批复(镇行政审批许字〔2022〕146号)。项目建设内容:棚户区改造用地。该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集体林地0.3895公顷,我局对拟永久使用林地的申报资料已受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使用林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将依法予以申报审批。

1、拟使用林地位置: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一组。

2、拟使用林地面积:0.3895公顷。

3、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属为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一组集体林地;林地使用权、林木或森林所有权使用权为青槐社区一组集体所有。

4、涉及林木采伐蓄积4立方米。

5、占地补偿情况:林地补偿费以600000元/公顷、林木补偿费以150000元/公顷的标准向林地权利人兑现补偿费用。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