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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32号提案的回复函

赵克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五类村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进入衔接期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抢抓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机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主动作为、加压推进,巩固衔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逐步投向以前投入较少、发展滞后的村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重点扶持联农带农富农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原来存在的脱贫村与非脱贫村发展不平衡、脱贫户与非脱贫户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和持续选派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30号)、《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和持续选派工作的通知》(商乡振发〔2023〕23号)和《关于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4〕9号)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和持续选派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力量,推动“千名党员驻村兴农”取得更大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及各单位人力资源情况,2023年8月由县委驻村办牵头,乡村振兴局配合,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五类村”等进行了优化整合,继续分类落实选派要求,做到应派尽派。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对新增的原属非“五类村”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新确定的原属非“五类村”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纳入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范围进行选派。通过到期轮换调整,我县有中央1个、省级12、市级13个、县级163个共189个单位,与137个(社区)精准结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412人。

       三是根据中、省、市安排部署,2020年我县启动编制了《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镇安县行政辖区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约3487.41平方公里,包括1个街道和14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来,国土资源局多次深入县直部门、镇(街道)及村组开展调研座谈,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将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了重点保障,截至目前完成98个村的规划编制。下一步将按照《关于印发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方案的通知》(镇自然资发〔2022〕59号),继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四是我县已完成《镇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工作,计划打造高峰镇-米粮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等7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以现有的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农村景观、产业景点为基础,聚焦农村改房改厕、产业转型、业态转型、集体经济、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七个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形成“一带一特色”,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在此,十分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动力源泉。祝各位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532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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