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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 建议的答复函

安明海、马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关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局工作,您提出的“配强班子、不断强化激励机制;抱团取暖、村村联合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政策扶持、保障村级经济发展。”等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吸收。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要求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全县村级债务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发展责任,创新发展路径,建强发展队伍,激活发展动能,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推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截止2023年底,全县156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2749.51万元,村平均收入17.63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10万元(含)的村46个,占29.48%;经营性收入10~30万元(含)的村94个,占60.26%;经营性收入30~50万元(含)的村7个,占4.49%;经营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村9个,占5.77%。

关于发展状况不够平衡的问题。为了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平衡、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县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全县累计投入2.7亿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其中投入1.9亿元建成9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490万元和苏陕协作资金1402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产业,村集体实现多元化增收渠道。二是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平衡、部分村薄弱,经研究,即将下达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6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13个薄弱村村集体经济。三是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印发了《镇安县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工作补短十条措施》(镇农领组办发〔2023〕21号),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全面消除薄弱村。

关于发展思路不够开阔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健全“一肩挑”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形成部门指导、镇(街)落实、村“两委”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形成县、镇(街)、村三级培强”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挖潜增收,激活“壮大”内生动力,全方位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镇安县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工作补短十条措施》明确要求,按照潜力怎么挖,资金怎么来,架构怎么搭,监管怎么搞,利益怎么保,聚焦全县目标任务,开展消除薄弱村,培育经济强村目标任务。三是谋划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种养殖基地、文旅产业园、观光农业园等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各类扶持项目,壮大村集体收入。四是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可享受设施农业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把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政策水平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力。

关于政策扶持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印发了《镇安县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工作补短十条措施》,从十个方面明确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集体经济奖补资金、衔接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予以扶持,统筹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配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发放劳务报酬,增强村经济集体收入。二是强化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国企合力团”“百企帮百村”和驻村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等帮扶力量,利用产业、资金、人才优势,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县级帮扶单位为结对村每年落实帮扶资金(含慰问金),提高帮扶标准,通过发展产业项目,促进结对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提高,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包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委、县政府的主抓责任,分管县级领导和联镇(街道)包村(社区)县级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短政策措施,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或党政班子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普遍问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具体责任人,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任期主要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尽最大努力争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落地落实,严格管理,强化督导,激发广大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形成村村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实现集体与个人共赢。希望您继续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刘德权,电话:18992478555)

 

83-县人大建议答复第4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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