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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

镇文旅函〔2024〕25号

田厚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县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第59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文化建设为社会经济服务,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创新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县文旅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健全机制保障,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及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相关要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文化发展目标和相关要求,并将文化工作(包括阵地条件、队伍建设、服务效能、运行管理等)开展列入各镇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不断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基层综合文化站建设指导标准,加强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活动室及文化广场设施提升,开展了15个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及辖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督查了镇村文化专兼职干部配备情况,镇(街道)文化干部不少于2-3人,村(社区)文化专兼职干部不少于1人,落实了文化干部工作职责。引导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站积极发挥文化指导员作用,每年深入辖区村(社区)开展文化干部培训、业务指导不少于2次。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乡村文化事业发展需求,加大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积极吸纳乡村文艺爱好者、退休老干部及乡贤文化人才组建文化艺术社团20余支,文化业余骨干800余人。去年11月份举办了全县镇(街)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学艺术发展、非遗传承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文化干部创新思维和工作水平。同时,结合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工作相关要求,县图书馆、文化馆招募一批文化工作经验丰富的文化志愿者,选派到镇(街)、村(社区)开展文化培训、辅导及图书上架业务指导等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四是加强艺术作品创作。坚持把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惠民品牌打造作为繁荣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入挖掘镇安渔鼓、花鼓等地域特色优秀剧种,创排为《综艺荟萃》及《戏曲专场》,深入15个镇(街道)、村(社区)移民安置点进行巡回演出,建立双向评价机制,赢得基层群众一致好评。紧扣贴近群众生活,发挥群众文化活力,组织创编舞蹈《欢歌新时代》、诗朗诵《家风》等群众文化作品45个,每周五在中心广场由群众和社会艺术社团进行“周周有戏看”惠民展示展演,极大提升了文化艺术人才创作积极性。

五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围绕“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文化进万家”主题,组织送文化下乡流动服务,每年深入镇(街)、村(社区)开展戏曲进乡村120场次,音乐、戏曲、广场舞培训30余场次,义写春联、读书交流、主题讲座等40余场次,鼓励支持镇(街)文化站、社会艺术团充分利用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舞龙舞狮、花灯展、赛龙舟等传统文化和自编自导“乡村春晚”及综艺节目等系列活动60余场次,有效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六是多渠道争取各方支持,为有效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与省市沟通,争取省市在乡村公共文化谋划布局决策和项目建设上给予我县大力支持,每年为各镇拨付免费开放项目资金,先后为镇(街道)、移民安置小区配送音响、大鼓、舞龙、舞狮、旱船及演出服装道具等文化器材20余套1460多件,为156个村(社区)农家书屋采购补充各类图书8000余册,保证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各项业务正常有效运行。

乡村文化振兴是繁荣农村文化、培育文明新风、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作为新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需求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宣传、农业等部门,加大公民思想道德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红色革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大力开展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荐纳入全省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范畴之列。同时,在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中重要作用,争取省市及相关部门支持,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城乡群众文化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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