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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程棉裕等代表:

您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流出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根据国、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了耕地流出恢复整改工作。耕地恢复任务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三区三线”以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耕地为基础,划定耕地保护任务及永久基本农田,至20229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由于历时较长,因各种原因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出现部分“非耕地”。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需组织对耕地保护范围的“非耕地”按照处置原则,进行就地恢复或易地开垦和补划。国省下发我县耕地保护目标内“非耕地”核实处置图斑3006793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核实处置图斑12482882亩,需按照“整改恢复为主,调整补划为辅”的原则开展处置工作,省市要求就地恢复比例不低于50%。二是“十三五”耕地保护缺口恢复。我县“十三五”末耕地保护目标任务41.9万亩,“三区三线”划定全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30.98万亩,较“十三五”末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缺口10.9万亩,根据统计,10.9万亩耕地主要流向林地。按照国家要求,从2023年至2027年要用5年时间按10%10%20%30%30%比例逐年恢复补充,2023年按10%比例需恢复任务1.09万亩。

通过综合分析,我县2023年需恢复耕地1.47万亩,完成上述恢复任务。根据任务县上制定了耕地恢复方案,参照各镇耕地历次减少情况,分解恢复任务。方案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有计划、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成因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审慎稳妥推进整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过程中,我局逐镇(街)组织镇、村召开了研判会,逐图斑进行研判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处置原则,明确每个图斑就地恢复还是易地开垦补划,编制了处置方案。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23年我县耕地流入1.5万亩,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经国省市审核,认定为耕地。在首考之年,确保我县通过耕地保护年度考核。由于任务艰巨、量大面广,耕地恢复难免存在个别不合理的现象。

感谢你们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鉴往知来,继续坚持各镇、村在耕地恢复中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进不足,并结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在选择恢复耕地来源时,统筹考虑恢复任务和恢复地块情况,充分征求村民意愿,提高恢复耕地质量,确保恢复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恢复耕地加强后期管护采取土地整治、地力培肥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落实地力补贴、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全面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同时,耕地保护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为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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