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具有镇安县户籍,年龄为0-12岁(含12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的残疾儿童,不得以是否持有残疾证为申请条件。
二、救助方式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到定点机构住院康复服务、上门康复服务和学校集中听力言语训练三种形式进行,上门康复服务是指因残疾程度较重、家庭贫困或无监护人陪同等各种原因无法到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正真做到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适宜性的便利康复服务。
三、服务机构
1.商洛仁真中医脑病康复医院(商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范围: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
2.商洛市启聪特需儿童中心服务范围: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3.镇安县妇幼保健院服务范围:肢体残疾儿童。
四、救助标准
(一)学校集中康复服务教助标准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及术后调机,教助标准为6万元/人(限单耳单次手术)。其中:产品由省残联统一采购,术前筛查、手术和术后调机1.5万元/人。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为0.6万元/人。对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住院康复服务教助标准
1.肢体残疾儿童: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疼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椎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1.92万元/人,其中用于矫治手术救助1万元、矫形器装配0.12万元、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2.12万元/人,其中矫形器装配0.12万元,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2.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0.2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三)上门康复服务教助标准
残疾儿童上门康复服务一年内不超过10个月,每月上门服务10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月1200元:随班就读儿童利用周末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8次,共计时间不少于10小时,每月1200元,服务期间不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五、工作流程
(一)筛查诊断。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年初上门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筛查,填写筛查表,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结合筛查、检查情况由专业医师进行诊断,出具诊断证明。
(二)个人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服务机构,监护人持诊断证明,可在服务机构、镇办残联或县残联领取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残疾儿童页复印件(或残疾人证复印件),服务机构根据诊断情况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康复建议并盖章。
(三)镇办初审。镇办收到残疾儿童监护人提交的申请审批表,要立即逐一检查年龄。对象类别、诊断证明和康复建议等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开具相关证明。
(四)县级审定。县残联根据服务机构评估诊断结论和镇(办)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审定,签署纸质版和“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中残疾儿童申请的意见,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尽早开始康复训练。
(五)签订协议。县级审定结束后,承接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康复服务协议,协议明确康复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时间等相关内容,与监护人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康复服务顺利开展。
(六)康复服务。协议签订后,服务机构按照康复目录为残疾儿童制定康复计划,立即开展康复服务,每次开始服务前必须在“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的儿童康复板块点服务内容,系统自动定位,监测服务时长和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录入完整服务信息,同时每服务一次监护人和医生双方在纸质版签字确认存档。
(七)季度评估。服务机构每季度要对每名残疾人儿童开展康复评估,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家长意愿,及时调整康复训练计划,为残疾儿童提供最适合的康复训练,达到最好的康复效果。
(八)后期评估。服务结束后.服务机构在“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的儿童康复板块点结束服务,立即对每名服务对象开展康复效果评估,15天后进行随访,专业医师康复评估结论和监护人意愿,作为下个阶段康复训练的依据,确保符合条件残疾人儿童持续得到康复服务。
(九)健全档案。服务机构做好“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的儿童康复板块服务信息录入,做好康复训练服务全过程记录:纸质档包括服务对象提供的申请审批表、评估诊断证明、相关复印件、康复救助项目档案、照片和音视频等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一人一档,确保档案完善规范,为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