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啸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提案》(第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教育、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普法宣传进校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社会不断发展,出现了多种新的侵犯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形式,不仅青少年无法辨别,甚至部分家长和教师也难以判断,导致学校教育出现缺口,所以我们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也应该紧跟形势,与时俱进, 接到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我局积极主动联系公安、检察、法院、科教、团县委、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征求提案会办意见后,结合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责职能和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际,就如何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效汇报如下:
一、注重预防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一)健全法治教育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社会组织要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青少年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县青少年“八五”普法讲师团,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城乡社区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和省市《通知》精神,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为全县79所中小学配备具有法治素养的法治副校长55名。按部门细分工作职责,人民检察院派出的法治副校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围绕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人民法院派出的法治副校长要通过组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公安系统派出的法治副校长围绕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化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司法行政系统派出的法治副校长要通过律师宣讲团进校园宣讲,组织法治实践活动等方式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素养。制定法治副校长授课计划安排表,明确每月授课时间、主题和人员安排。要将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法治副校长选派单位督促、指导和支持法治副校长有序开展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广大青少年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坚守法治理念。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着力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公民。教育青少年强化规则意识,在一点一滴的行为习惯养成中形成对制度规则的尊重,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创新普法活动载体,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
(一)积极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项目,开展法治教育大讲堂、模拟法庭大赛、法律知识竞赛、心理健康服务等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采用线上和线下课堂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200余场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主题”手抄报、演讲比赛、绘画比赛100余场次,持续推进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今年,联合县委政法委、县科教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在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30余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根据镇安县城关小学、镇安县第二小学、镇安县第三小学、镇安县初级中学、镇安县中、县检察院、县法院现有实际积极打造主题各异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各学校联谊、比赛、参观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深同学对法治的理解,引导学生自觉加入到学法、守法、用法的队伍中。
(三)积极开展各种“话题”法治宣传活动。现如今网络发达,青少年从中涉猎的信息量巨大,但是网络的舆论并不能真实反映每一件事情的本质,所以我们要针对网络热议话题、敏感话题、分歧较大话题,及时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角度正确的为学生进行解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例如今年热议的校园欺凌,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专题讲座,让同学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应对、校园欺凌实施者应该承担怎么的法律后果等。在各学校设置“警官信箱”,在保护孩子的同时第一时间制止欺凌现象的发生,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三、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夯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家长学堂等媒介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每个家庭明白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为家长提供行为指引,明确家庭教育九种方式方法,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二)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联合各级多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专项规划,法院、检察院发挥职能,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工会、团县委、残联、妇联、科协、关工委、各村(居)委员会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建立青少年帮扶机制。
(三)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升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质量。坚持依法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邀请具有专业素养的讲师在各中小学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引导家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心理素养。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部门多维发力,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法治镇安、平安镇安、和谐镇安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们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镇安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王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