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本芝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东铺村七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37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本芝
权利人侯启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五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5785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启才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