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龙德润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镇安县月河镇先进村五组 |
宗地:6858.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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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钟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合村二组 |
宗地:144.80 房屋:409.7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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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付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米粮镇树坪村三组 |
宗地:167.00 房屋:225.0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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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本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米粮镇东铺村七组 |
宗地:200.00 房屋:185.0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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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范胜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米粮镇红卫村三组 |
宗地:267.00 房屋:142.2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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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