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县、镇、村三级联合验收,验收合格,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及要求,现将项目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镇安县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表》。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6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存在不同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0914-5322203
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 0914-5338098
通讯地址:镇安县前街庙巷66-5号
公示单位: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
镇安县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