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将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12317,0914—5336156。
受理单位: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镇安县城后街34号
附件:镇安县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公示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