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镇财办农〔2025〕18号)要求,现将项目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3095。
附件: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衔接资金分配表。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