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通过评估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农办产〔2025〕5号)文件,我县达仁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已通过评估。现将达仁镇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建设方案暨7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达仁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7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表》。
公示期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3日(7天),如对项目建设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0914-5322203(镇安县农业农村局)0914-5531344(达仁镇人民政府)
附件:达仁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7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表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