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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关于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根据省局转移抽样地监管部门的公示数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情见附件2):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镇安县陕西贝谷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8.9L/桶的包装饮用水,检测未达到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

║6;7;4;5;6CFU/250mL║≤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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