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崔用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庙沟镇双喜村三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5918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用奇
权利人汤正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庙沟村二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25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正春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