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孔祥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兴隆路24号永乐土管所住宅楼1幢301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编号:(2007)字第00004799-37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祥军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