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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黄在德因家中失火,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木园村六组不动产权证灭失,证书编号:陕(2023)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26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在德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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