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阮英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茅坪回族镇(原关坪河乡)腰庄河村三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497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英庚
权利人陈敬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原黄家湾乡)太白庙村五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08)第167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家连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