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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2号 提案的复函

郭娟娟委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全县文物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的提案》(第6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结合当前文物保护开放利用的有关政策法规,立足县情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现答复如下:

镇安历史悠久,人文厚重,文物资源丰富,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重视、关注、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决定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不断提升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制定出台了《镇安县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每年组织对全县境内的国保崖墓群、14处省保文物单位、31处县保文物单位60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定期巡查和安全检查,完成了14处省保档案编制,镇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方案已通过省文物局审核,镇安县倪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安防工程方案获省文物局批准立项;完成百神洞黑龙庙保护修缮、茅坡寨址抢险加固项目工程资金评审,杨家垭清真寺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已进入资金评审阶段;主动服务、高效配合做好县域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印发《镇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完成外业数据调查800余处,内业系统填报录入600余处,普查工作完成后将全面摸清全县文物资源底数,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一、关于“健全机制,构建大保护格局”方面

我们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坚持“合理利用,保护为主”的原则,制定出台了《镇安县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健全了文保员管理制度,形成了党政重视、文旅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保护格局。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我局建立了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曾被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评为打击文物犯罪先进集体,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建立了文物“四有”档案,确保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有保护范围、有管理机构、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并采用属地管理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完成我县1处国保单位、14处省保单位、31处县保单位、60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国家2000坐标测绘,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与各镇(街)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地方政府是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督促镇(街)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到位。同时,通过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文物底数,建立集普查数据、底图、图件、文字等成果的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纳入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统一管理,并与镇安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根据现行政策法规和当前经济形势,经多方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设立“文物保护公益基金”及通过企业、乡贤认养、捐赠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的方法时机尚不成熟,一时难以落地实施,因此我局一方面采取建立 “文物保护志愿者”制度,吸引当地居民、志愿者参与文物的巡查、保护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文物讲解员培训等途径,提升全县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利用的认知度与参与感,共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创新模式,破解资金人才瓶颈”方面

近年来,我局通过申报项目,争取国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全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保护维修和安防、消防和防雷项目的实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存状况极大改善。一是关于大力培育专业队伍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全县已聘请文保员31名,文保员管理系统已实现全省统一管理,对60岁以上的群众文保员进行了辞退,确保群众文保员队伍的年轻化,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群众文保员的专技水平与工作能力。二是关于推进数字化保护的建议。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只是文物保护的环节之一,文物的数字化工作在数据采集、存储维护、展示利用等方面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受地方财力限制,大部分基层博物馆在数据采集后的存储、维护与展示利用等多方面存在困难。当前,国家层面的文物数字化标准尚未出台,省文物局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地市开展了文物数字化试点工作,以地市级博物馆为依托,建立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地市文物数据分中心及陕西数字博物馆地市分馆。尽管资金支持尚不足以全面推进数字化保护,但我局将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逐步实施文物数字化工作。

三、关于“深度融合,激发文物时代价值”方面

在做好文物保护维修的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让文物“活起来”的途径和方法,实现文旅融合,全方位、多途径展示镇安文化。一是打造文旅融合旅游线路。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和文化元素,结合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化旅游名镇、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秦岭山水乡村农旅融合产业园、国家4A级景区、国家避暑旅游目的地、省级旅游度假区等,打造了“康养镇安西线2日游、康养镇安中线1日游、康养镇安东线2日游”三条精品康养旅游线路,实现了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双赢。二是积极创新活化利用方式。在文物活化利用方面,我们将集中盘活闲置的古建筑空间,探索将其转型为文化展示场所、传统手工艺展示区等。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塔云山寺组织举办了非遗展示活动,在文物景点设立小型纪念品店,将文物元素融入其中,出售相关的工艺品或本地特色商品,引入本地非遗项目或传统工艺作为驻地工坊,提供游客或居民参与的机会。三是扎实开展品牌宣传。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博物馆公众号开展文物保护知识答题活动,让干部群众参与了解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摄影展等活动,展示镇安县的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成果。会同县政协文史委编辑出版了《镇安文史资料-镇安文物集萃》,详细介绍镇安的文物保护情况、历史文化特色,借助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关于“全民参与,凝聚保护共识”方面

扎实开展文物宣传推动全民参与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宣传和全民参与工作,您的建议非常中肯,也是我局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一是深化宣传教育。连续两年开展寻找“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通过各界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等流程,文物、消防、公安、媒体等行业一线基层人员获得荣誉称号;利用“世界博物馆日”和“世界文化遗产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定期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二是壮大文物保护人员力量。编辑发放《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陕西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加强群众文保员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补助经费、培训考核、奖励激励等措施,基本实现文物专职保护队伍与群众文保员队伍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全覆盖。三是健全社会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受文物保护预算经费限制,设立“镇安文保贡献奖”等激励机制暂时难以实施,但每年省、市文物局对基层优秀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群众文保员组织进行评选和奖励,鼓励各镇村组建“文保志愿队”,通过吸纳退休教师、乡贤等人士作为义务巡查员,引导相关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文物违法犯罪的积极作用,确保文物的安全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今后,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不断加强与公安、宗教、消防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强化文物安全保护力量,争取资金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文物的工作格局,守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守护中华民族精神标识,为加快打造“一厅四地”、奋力推动镇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镇安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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