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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镇科教发〔2020〕190号

县中、职中、慧源学校,各初级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0] 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做好2020年全县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制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县区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政策要求

(一)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县区申报、市级审批、报备省厅。严格落实职普比不低于4:6,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须控制在50人以内的要求,以校为单位科学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表明确每一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分配计划数等。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告、招生计划表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向计划备案表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下达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定向生招生计划。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各初中学校要将优质高中在本校定向生招生计划公开公示、向所有学生宣传到位。

(三)规范跨区域招生工作。所有普通高中要在审批地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具有市内跨县(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比例要求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跨县(区)招收的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录取学校所在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统一汇总录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招录的线下生办理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

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从外省、外市直接招生和跨省、跨市录取。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欲就读我市高中的初毕业,应先被外省、外市高中录取,井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三、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一)落实招生改革方案。按照《商洛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20年今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要加强统筹,提前谋划,根据实际,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全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做好评价工作。

(二)使用市级平台招生。2020 年市上建立市级普通高中招

生录取网络平台,所有普通高中实现招生计划、招生报名、录取管理、学籍建立等信息共享、一体化管理。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全市批次录取由市上组织实施,县区批次录取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上进行网上审批。招生录取完成后,由市教育局打印录检表,加盖市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发放到各县区科教体局,县区科教体局据此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严格招生录取原则。

1.统一招生录取依据。以学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划定县控制分数线。县科教局根据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市、县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录取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按照全市统一的高中招生分阶段时间安排,达到报考县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考生,可登陆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按规定条件要求填报志愿。依据全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由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县区科教体局分别分批次网络录取。

统一招生报名开始前,县、校要组织网上高中志愿填报技术辅导。统一招生志愿填报期间,不允许以指导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志愿,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填写生源学校的通讯地址等信息,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强制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市、县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加强巡回督查,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 和相关高中学校代表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监督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审批机关统一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实行同步招生。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对不通过市级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招生的,市、县教育部门将不子审核、认可、投档、录取、建立学籍。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四、特殊群体子女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要按照中省有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全面落实上述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优待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 (2017) 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五、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实行中小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管理规定。招生录取结果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学籍归被录取学校,其他学校不得抢注,坚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县科教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高一新生报到结束后,高中学校将《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4)报县科教局。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逐级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审核结果,为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严禁各学校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申请建立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严禁为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杜绝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一人双籍、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无学籍、学籍信息错误等问题。

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六、严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确保普通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深入解读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五条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可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学校校长及其相关教师(含招生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镇安县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表

2.镇安县2020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向计划分配表

3.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五条严禁”

4.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镇安县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中考人数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备注

镇安中学

2806

30

1460

定向到校730人

慧源学校

4

180

定向到校90人

职业中学

24

1166

合计

58

2806

附件2:

镇安县2020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向计划分配表

初中学校

初三人数

镇安中学

慧源学校

备注

永乐中学

694

180

22

第二中学

247

64

8

白塔中学

86

22

3

熨斗九年一贯制学校

47

12

1

灵龙九年一贯制学校

45

12

1

大坪镇初级中学

118

31

4

铁厂镇初级中学

64

17

2

张家初级中学

81

21

3

高峰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69

18

2

西口镇初级中学

106

28

3

茅坪镇初级中学

111

29

4

关坪九年一贯制学校

30

8

1

青铜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167

43

5

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151

39

5

庙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46

12

1

达仁镇初级中学

102

27

3

木王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50

13

2

东川九年一贯制学校

26

7

1

黄家湾九年一贯制学校

70

18

2

云盖寺镇初级中学

115

30

4

结子九年一贯制学校

42

11

1

回龙镇初级中学

92

24

3

慧源学校

247

64

9

合计

2806

730

90

附件3:

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学工作“十五条严禁”

一、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未报备计划、超计划(含特长生)、不使用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平台组织招生录取,严格落实职普4:6比例招生要求,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宣传、夸大宣传、违规宣传和提前组织招生、提前与考生签订录取协议、提前向初中毕业生预收课本费、住宿费等费用,变相“掐尖”选生源;

三、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超过50人的招生

编班行为;

四、严禁无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五、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省内其他市(县、区)和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六、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直接跨省招收录取未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七、严禁市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违规招生学生建立学籍;

八、严禁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九、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志愿报名期间,以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志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违背考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十、严禁市内任何单位、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为外地学校掐尖招生提供学生信息、考试场地、介绍学生等便利条件;

十一、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十二、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十三、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一人双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办理转学和学籍转接;

十四、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五、严禁招录未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


附件4:

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联系电话:   校长审核签名:   县招生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县科教局负责人审核签字:

序号

姓名

性别

高中学号

学籍号

身份证号

中考准考证号

同口径中考成绩

原初中毕业学校

户籍地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本表所填内容必须客观、全面、准确,各学校必须按照班级、学号升序填写;

2.学号的编排,学号10位,第1、2位为年度代码:如2019年入学就为“19”;第3、4位为县区代码:商州01洛南02丹风03商南04山阳05 镇安06柞水07商洛中学08第5、6位为学校代码(由县科教局编排),第7、8位为班级代码,第9、10位为班内序号。此学号三年不变,在市、县区统一组织的检测中学生必须使用该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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