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函﹝2020﹞76号)文件要求,县林业局与镇安县陌上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镇安县盛特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签订镇安县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协议书,经县审批局研究决定,拟注销其《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现将拟注销相关许可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许可事项 |
许可证号 |
经营性质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销事项 |
镇安县陌上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惠米鑫 |
镇安县庙沟镇五四村五组 |
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 |
陕动经镇字201901号 |
人工驯养繁殖经营利用 |
批发、零售 |
果子狸 |
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 |
镇安县盛特养殖专业合作社 |
苏立军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栗园村三组 |
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 |
陕动经镇字202001号 |
人工驯养繁殖经营利用 |
批发、零售 |
豪猪、竹鼠 |
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 |
公示期限:从2020年9月22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14-5336009(县审批局农业农村审批股)
邮 编:711500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迎宾路22号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