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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精心指导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力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新形象,有效提高了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效率。一是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制订了公开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法制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单位、股室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2020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制订完善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提供对外宣传稿件办法,明确了微信、网络内容发布程序,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随意发布。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了《镇安县司法局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微信群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纪可依、约法三章”。局办公室与驻局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微信群、公众号以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正常更新的栏目的股室负责人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近年来我局没有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发生,所以我局忽视了对如何依法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学习和演练。针对目前面临的社会上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越来越多的严峻形势,加大针对性学习,特别是向政府办多取经,多学习如何应对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与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工作,并对我局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镇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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