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镇安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成效。具体而言,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配备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督查,制定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一检查,统一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完善制度规范。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系列规定,在及时关注上级制度创新和深入研究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再造,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规范。特别是在制度化框架下,重视实际工作中的灵活性运用,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涉密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既保证制度的硬性规定、工作的规范流程,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群众知情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规范公开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八公开”。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工作动态等情况;公开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特别是水利专业规划、信息化规划等全局性专项规划;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年度水利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招投标情况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我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案说法;公开其他水利业务信息,并提供覆盖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实时信息。
4.丰富公开载体。我们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与职责、单位简介、部门文件、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办事服务、行政许可、公示公告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办政务公开栏,公开重大决策、专项资金、物资采购等许可全部内容;发布纸质公告,凡有重大活动,重大水政执法决定,都要发布公告,让广大市民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利用4月份的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机遇,印制宣传单、开设咨询台等宣传水法规,传播水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公示涉及河道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3项,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转来的申请1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件,其他组织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接受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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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无 |
无 |
|
规范性文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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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5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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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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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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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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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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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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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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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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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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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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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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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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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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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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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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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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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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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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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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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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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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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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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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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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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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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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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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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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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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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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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按照政府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条例》《信息公开规定》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上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全面,少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着重解决的方法和改进措施是:强化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网管员、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网管技术技能,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追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国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认真梳理,对适直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规定及时给予答复,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不发生因流程不规范或处理不当引起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镇安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4日